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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姚地区制作网站须知备案

在余姚地区制作网站时,备案是网站开办的必备条件,主要分为 ICP备案 和 公安备案 两种,需分别向工信部和公安机关履行登记手续。以下是具体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:
一、ICP备案(工信部备案)
定义: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向工信部备案,经营性服务需取得许可。未备案或未取得许可的网站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流程:
准备材料:
企业备案: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、法人手机号码、邮箱、应急号码。若网站负责人非法人,需额外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及授权书。
个人备案: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、手机号码、邮箱、应急号码。
域名要求:域名需已完成实名认证,所有者必须为企业法人或企业全称。
提交备案:
通过服务器商(如阿里云、腾讯云)的备案系统提交,支持人脸识别或幕布拍摄方式。
填写备案信息时,需确保主办单位名称与证件一致,联系方式真实有效,地址详细到门牌号。
审核与反馈:
初审由服务器商完成,审核专员会电话联系确认信息,需确保联系方式畅通。
初审通过后,提交至当地管局进行最终审核,审核时间一般为1-20个工作日。
备案完成:
审核通过后,会收到备案号(如“浙ICP备XXXXXX号”),需将备案号悬挂在网站首页底部显著位置。
二、公安备案(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备案)
定义: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,互联单位、接入单位需向公安机关履行备案登记手续,确保网络内容合法合规。
流程:
准备材料:
企业备案: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(需加盖公章)、网站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、手持身份证照片。
个人备案: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、手持身份证照片。
其他材料:应急联系人信息、域名证书电子档(部分省份需上传)。
提交备案:
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选择“用户登录”并通过公安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登录。
填写开办者主体信息(企业单位需上传营业执照、法人信息等)、网站负责人信息(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身份证有效期、地址、电话和邮箱等)。
填写网站信息,包括网站名称、是否有工信部备案号、网站开通日期、域名信息、服务器IP地址、网络接入服务商和域名注册服务商信息、网站服务类型(是否涉及管制信息发布)、相关前置许可选择、网站语种选择等。
审核与反馈:
公安机关会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会收到备案编号(如“浙公网安备XXXXXX号”)。
需将备案编号HTML代码粘贴到网页源代码中的底部位置,并下载备案编号图标显示于备案编号之前。
备案完成:
备案审核通过后,可在账户中的“已备案网站”模块中查看并下载备案编号信息。
三、备案注意事项
真实性核验:
备案信息必须真实有效,若联系方式是空号或无法接通,备案信息会被认定为虚假信息,直接注销或退回。
备案所填地方要详细到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x单元x楼x号,不得笼统只填写一个地名。
网站名称规范:
网站名称不得以个人姓名、网站域名、全英文命名;非国家单位不得使用“中国”“中华”等标题;个人网站名称不宜涉及地名。
备案信息变更:
若网站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、办公地址、法人、负责人等信息有变化,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变更。
网站关闭注销:
如网站关闭,应及时登录平台提交注销申请,审核通过后方可注销网站。
备案时间要求:
需在网站正式连通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,涉及国家事务、经济建设、国防建设、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更需及时办理。
四、备案违规后果
ICP备案违规:
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1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。
公安备案违规:
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